2001 年,Kroenke、Spitzer 與 Williams 在《Journal of General Internal Medicine》上發表了 9 項患者健康問卷的信效度研究[1],PHQ-9(Patient Health Questionnaire-9)由此成為基層醫療和流行病學調查裡出現頻率最高的抑鬱篩查工具之一。它的九道題不是隨手擬的,每一條都對應抑鬱發作的一條症狀標準,這也解釋了它為什麼能在大樣本裡反複被采用。

關鍵要點

  • PHQ-9 共 9 個條目,四級評分,總分 0 到 27 分[1]
  • 5 分、10 分、15 分、20 分依次是輕、中、中重、重度的參考分界[1]
  • 它是篩查工具,任何分數都不構成抑鬱障礙的診斷[3]
  • 第 9 題問的是自傷念頭,這一題不管總分多少都要認真對待[4]

一、量表概況

九個條目覆蓋抑鬱發作的核心表現,情緒低落、興趣或愉悅感減退、入睡困難或睡眠過多、疲乏、食欲與體重變化、自我否定與失敗感、注意力渙散、動作或言語遲緩與坐立不安、以及輕生念頭[1]。作答的時間範圍是過去兩周,每個條目按四級計分,完全不會記 0 分,好幾天記 1 分,一半以上天數記 2 分,幾乎每天記 3 分。

量表末尾通常還附一道功能損害題,問這些症狀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工作、家務和與人相處,這道題不計入總分,但能說明症狀是否已經落到生活裡[1]。

二、計分與分級

九個條目得分相加即總分,區間為 0 到 27 分。Kroenke 等人給出的分級如下[1]。

總分嚴重程度提示
0 到 4 分無或極輕目前未測出明顯抑鬱症狀
5 到 9 分輕度有部分症狀,可先觀察與調整作息
10 到 14 分中度已達到常用篩查陽性界值,建議進一步評估
15 到 19 分中重度症狀明顯,建議盡快就診
20 到 27 分重度症狀嚴重,應盡早接受專業治療

10 分是使用最廣的篩查界值,原始研究裡以 10 分為界時,敏感度和特異度都在 88% 左右[1]。這個數字意味著它擅長把可能有問題的人篩出來,代價是也會把一部分狀態波動的人誤判為陽性,所以分數從來只是起點。

三、證據與定位

美國預防服務工作組在 2016 年的建議聲明中,推薦對 18 歲以上成人進行抑鬱篩查,同時強調篩查必須配合後續的評估、治療與隨訪條件,單獨發一張問卷沒有意義[5]。《中國抑鬱障礙防治指南(第二版)》同樣把自評量表放在篩查和病情觀察的位置,抑鬱障礙的診斷要由精神科醫師結合病史、精神檢查和必要的輔助檢查作出[3]。

PHQ-9 的長處在於短、免費、可重複,九個條目幾分鐘就能填完,適合在綜合醫院、社區和學校做第一輪篩查,也適合個人在情緒低落時給自己一個參照[4]。它的短處也來自短,條目少意味著它對焦慮、軀體疾病和睡眠問題的區分能力有限,分數偏高不等於一定抑鬱,分數正常也不排除問題。

四、使用建議

  1. 嚴格按過去兩周作答,不要挑最糟的那幾天,也不要按今天的心情打分。
  2. 把總分和具體條目一起看,某一項得分很高,比總分多一兩分更值得留意。
  3. 總分 10 分以上,或情緒低落、興趣減退持續兩周以上並影響到工作與關系,建議到精神科或心理科做一次正式評估[3]。
  4. 第 9 題只要不是 0 分,就應當盡快聯系專業人員或撥打心理援助熱線,不必等到總分變高[4]。
  5. 複測間隔兩周以上,用它看趨勢,不要每天測一次盯著數字。
PHQ-9 是篩查量表而非診斷工具。分數偏高說明值得找人談談,說明不了你有或者沒有抑鬱症,真正的判斷在醫生的診室裡。

參考文獻

  • Kroenke K, Spitzer RL, Williams JBW. The PHQ-9: validity of a brief depression severity measure. Journal of General Internal Medicine, 2001, 16(9): 606-613.
  • Kroenke K, Spitzer RL. The PHQ-9: a new depression diagnostic and severity measure. Psychiatric Annals, 2002, 32(9): 509-515.
  • 中華醫學會精神醫學分會. 中國抑鬱障礙防治指南(第二版). 北京:中華醫學電子音像出版社,2015.
  • 汪向東,王希林,馬弘. 心理衛生評定量表手冊(增訂版). 北京:中國心理衛生雜志社,1999.
  • US Preventive Services Task Force. Screening for Depression in Adults: US Preventive Services Task Force Recommendation Statement. JAMA, 2016, 315(4): 380-387.